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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宁副检察长调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
黄振宁副检察长调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
2019-10-1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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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4

   近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振宁一行到盐池县人民检察院调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建平及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就该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2019年1-9月共审结295人,适用认罪认罚86人,适用率为29.2%;9月份审结37人,适用认罪认罚32人,适用率为86.5%。


通过近10个月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开展,就该院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办案人员执法理念滞后,对认罪认罚制度的积极意义认识不到位,导致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偏低;二是对量刑建议精准度如何把握,如何把握缓刑、如何把握罚金刑;三是看守所值班律师制度不够健全,导致在押人员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率低;四是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后又上诉的案件是否抗诉;五是共同犯罪案件中同一值班律师能否为同案犯提供法律帮助;六是当事人认罪认罚但由于家庭困难无力交纳罚金能否适用;七是需加强公检法司等机关协作配合。


  黄振宁副检察长听取汇报后,就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今年以来开展的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给予肯定,并就下一步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五点要求:

  进一步提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认识,转变执法理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加强协调,合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结合检察职能职责,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的协作沟通。进一步提高适用认罪认罚案件的质量,不断提高精准化量刑建议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高效落实。

  要加强业务学习,精准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依法办理,准确掌握量刑方法、量刑尺度,不断提升办案效率。

  要结合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力求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过程中市县两级院达成一致意见。

  要加强业务专项培训,学习外省先进经验及经典案例,逐步提升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水平。

  最后黄振宁副检察长强调: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权利、依法促进公平正义,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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